会展信息
  关于组团参加2007年第十六届中国乌鲁木齐对外经济贸易洽谈会的通知
 

    中国乌鲁木齐对外经济贸易洽谈会(以下简称第十六届乌洽会),是经国家商务部批准。中国西北部规模最大的区域性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该洽谈会每年定期举办的,目前已成功举办了十五届。为充分利用这一平台,宣传、展示我省优势行业和名优产品,推动我省企业开拓中西部市场,促进我省与中亚、西亚、南亚各国经贸交流与合作,我省将组团参加2007年第十六届乌洽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概况

    第十六届乌洽会将结合俄罗斯-中国年活动,积极开展与俄罗斯等周边国家的经贸合作,以扩大招商引资、外引内联、发展内外经贸合作为主要内容,继续推进西部大开发和向西开放,促进与中亚、西亚、南亚国家和西部省区市间的经贸合作,实现区域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一)名称:2007年中国乌鲁木齐对外经济贸易洽谈会

     (二)时间:915

     (三)地点:新疆国际展览中心

     (四)主要内容:

      1、展示新产品、新技术、新项目;

      2、洽谈进出口商品贸易和国内商品贸易,范围包括:粮油食品、纺织服装、轻工工艺、汽车及配件、机械设备、家电通讯、石油化工、建材家居、五金矿产、有色金属等;

    3、洽谈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项目和国内经济技术合作项目,包括石油、化工、基础设施建设、能源电力及矿业开发、旅游开发、农林牧业产品加工包装、城市环保、高新技术协作、生物医药、房地产服务业等。

    (五)规模和展区:

     本届展会展出面积25,000余平方米,设馆内标准展位(3x3)1,100个,馆外食品包装、塑料加工机械展棚160(南广场),大型机械设备展场3,300平方米(北广场)。展区分设综合展区和专业展区,综合展区包括中心名优品牌展区、外国展区、省区市展区、新疆地州市展区,专业展区包括建材家居展区、纺织服装轻工展区、机电五金化工展区、食品医保展区、环保设备展区、大型机械设备展场、食品塑料包装机械展区等。

    二、组展单位

    主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大会领导委员会)

    承办单位:新疆外经贸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局、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招商发展局。

    协办机构:香港贸易发展局、日本国际贸易促进协会、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市工商会、吉尔吉斯斯坦工商会、乌兹别克斯坦工商会、俄罗斯阿尔泰边疆区外经局、俄罗斯叶卡捷琳堡乌拉尔博览中心、俄罗斯新西伯利亚交易会、巴基斯坦拉瓦尔品第工商会。

    省内组团单位:山东省外经贸厅

     三、参展费用

     一层展位每个5,200元;二层展位4,800元。馆外场地每平方米200元;馆外展棚位每个2,600元。上网名录费每个参展单位500元。馆内中心展区、前厅和角位、环岛的费用实行优位优价。

    每个标准展位含三面展板、一桌二椅、二支日光灯、一个电源插座、中英文企业楣板。

    四、工作安排

    希望各市及有关省属企业对此次活动予以重视,积极向企业宣传展会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有关企业和优质产品参展,并于615日前将《参展申请表》(见附件)汇总后报我厅。

    联系人:王聪玲

    联系电话:053186163569

    传真:053186908494

     Emailmaofachu@126.com

     有关2007年第十六届乌洽会具体情况请登录“乌洽会电子商务网站:www.urumqifair.com”查询。

附件:参展申请表

第十六届乌洽会参展报名申请表

单位名称

(用于楣板)

(中文)

(英文)

单位地址

(中文)

(英文)

电话

传真

邮编

网址

电子信箱

负责人

联系人

展位申请

馆内    个;

馆外展棚       个(食品塑料机械包装设备);

馆外大型机械设备展场(  米长×  米宽)  平方米

参展商品

名称

中文:

英文:

主要参展

商品类别

  食品医保类    □轻工工艺类    □纺织服装类

  五金化工类    □汽车及配件类  □机械设备类

□ 家电、电子类  □建材家居类    □综合服务类

拟参加

专业展区

□中心名优品牌展区   □食品医保  □纺织服装轻工

□机电五金化工       □建材家居  □环保设备

□食品塑料包装机械   □大型机械设备

 参展目的

□出口    □进口    □寻求代理商  □寻找项目投资

□采购商品 □销售 □吸收投资  □宣传形象、提高知名度

涉外服务

□俄文翻译    □俄文印刷设计     □俄文网页制作

 您的要求:

                                    (单位印章或负责人签章)

                                                

备注:此表复印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