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展信息
  转发省外经贸厅《关于组织参加第五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的通知》
   各市外经贸局,有关园区、企业:

中国—东盟博览会(以下简称博览会)已成功举办四届,成为我与东盟经贸合作的重要平台。第五届博览会将于2008年10月22-25日在南宁市举办。为巩固前四届参会成果,提高经贸成效,现就我省参加此次博览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办好此次博览会的重要意义。东盟是我省重要经贸合作伙伴。随着我国与东盟经贸关系的发展和中国-东盟自贸区全面降税进程不断深入,中国-东盟经贸合作步入新时期。中国-东盟自贸区《货物贸易协议》、《服务贸易协议》顺利实施,为全面建成自贸区奠定了更为坚实的基础,也为我省实施“提升东盟”战略提供了机遇。

博览会是国家层面的一个国际性盛会,得到了中国政府和东盟10国工商界的大力支持。党中央、国务院对办好博览会极为重视。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都明确指示:要办好这个博览会,要办出特色,办出实效。各市一定要充分认识办好博览会的重要意义,按照省里的统一要求,充分利用博览会交流平台作用,引导本地企业积极参加博览会,扩大交流,提升我省与东盟各国的经贸合作水平。

二、认真组织企业和项目参展参会。第五届博览会,分为商品贸易、投资合作、农村适用技术、“魅力之城”四大板块。各单位要结合《第五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参展参会公告》(请登陆www.caexpo.org查询)的要求,认真组织企业筛选项目,积极参会。

(一)商品贸易展。积极组织与东盟各国具有贸易往来的重点企业和在东盟国家具有优势的品牌商品参展。参展商品分为机械设备、电子电器和建筑材料三大类别,主要包括:商用车、工程及建筑机械、食品及包装机械、电力设备及其它机械;电子信息设备及家用电器;建筑陶瓷、卫生洁具、铺装材料、门窗幕墙及化学建材等。具体事宜请与贸发处联系。

(二)招商引资。对本地企业对东盟投资合作情况进行调度了解,围绕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节能环保产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利用外资等重点领域,选择推荐10-20个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可行性的项目对外推荐。并组织2-3个有合作意向的项目到会深入洽谈。具体事宜与亚洲二处联系。

(三)对外投资和工程承包。调度了解本地企业对东盟国家投资和工程承包在谈和有合作意向和需求的项目,组织相应企业参加博览会(每市1-2家)。有意向参展企业请填写“国际经济合作”展区的报名表(请登陆www.chinca.org下载)。具体事宜与外经处、境外处和省国际承包劳务商会联系。

三、做好参会参展各项准备工作。为了更有效地利用博览会这个平台,各市外经贸局要把通知精神及时传达有关企业、园区,抓紧开展各项准备工作。特别是对拟推介的招商引资项目、对外投资和工程承包项目要认真筛选,及时提报,以便及早对接,请于6月30日前反馈,贸易参展于7月25日前反馈。

联系人:

贸发处:李复生,电话:0531-89013469,传真:89013615

外经处:杨欣波,电话:89013337,传真:89013625

境外处:冯建军,电话:89013512,传真:89013627

亚洲二处:石启东,电话:89013450,传真:89013777,

附件:1、贸易参展具体事项

2、第五届中国-东盟博览会贸易参展报名表

3、第五届中国-东盟博览会贸易参展人员报名表

4、开展与东盟各国经贸合作重点领域一览表

 

 

二○○八年六月六日